迅龙秒充用户协议

发布日期:2026年8月27日
更新日期:2026年8月27日
生效日期:2026年8月27日

《迅龙秒充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以下简称“您”或“用户”)与安徽奇瑞绿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长春路8号,以下简称“我们”或“奇瑞绿能”)之间,就您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和使用“迅龙秒充”移动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本应用”或“迅龙秒充 App”)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契约。

本应用是我们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平台的移动客户端,覆盖 Android、iOS、HarmonyOS 等操作系统版本。本应用相关的产品与/或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由我们及入驻本应用的充电站经营者(以下简称“入驻方”)向您提供。

请您在使用本应用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条款,其中可能包含免除或限制我们责任、限制您权利的内容。如您为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并决定是否接受本协议。

您点击“同意并接受”“同意”或以其他方式开始使用本应用,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本协议即在您与我们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如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请立即停止注册和使用本应用。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我们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平台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您对本协议或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邮箱:chargingchery@163.com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长春路8号
在线客服:本应用“我的—在线客服”

目录
  1. 定义
  2. 账号注册与登录
  3. 充电服务与交易
  4.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5. 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6. 知识产权
  7. 个人信息保护
  8. 修订与变更
  9. 服务限制与免责
  10. 协议终止与账号注销
  11. 法律管辖和适用

一、定义

1.1 本应用/迅龙秒充 App:指由奇瑞绿能开发并运营的名为“迅龙秒充”的移动应用程序,包括其 Android、iOS、HarmonyOS 等各版本客户端,以及随技术发展出现的新形态。

1.2 奇瑞绿能:指“安徽奇瑞绿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应用的开发者与运营者。

1.3 本平台:指奇瑞绿能运营的、面向充电站经营者与用户的在线信息发布及交易平台,包含本应用及奇瑞绿能网站等客户端形态。

1.4 服务:指奇瑞绿能基于互联网,通过本应用向您提供的充电桩查找、导航、扫码充电、订单支付、开具发票、客户服务等各项服务。

1.5 平台规则:指奇瑞绿能已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以及在帮助中心等渠道发布的各类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等。

1.6 入驻方:指除奇瑞绿能外,入驻本平台的充电站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

二、账号注册与登录

2.1 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我们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应用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您需要在监护人的监护、指导与同意下才能注册并使用本应用。在注册账号时,即视为您满足上述条件,并对您在注册账号中提供的所有信息负责。

2.2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创建或登录本应用账号:

2.3 您通过第三方账号登录本应用后,可正常使用本应用的浏览、查找充电站、导航等基础功能。仅在您需要使用启动充电、支付、开具发票等涉及交易与资金的功能时,我们才会根据法律法规关于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要求,请您绑定手机号码。您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绑定,不绑定不影响前述基础功能的使用。

2.4 本应用账号(即用户 ID)的所有权归属于奇瑞绿能,您在完成注册程序后获得该账号的使用权。

2.5 您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的注册资料,并在资料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如您提供的注册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您需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及责任,我们保留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的权利。

2.6 您应妥善保管账号及验证码,不得将账号出借、转让、赠与他人使用。除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经我们同意外,账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继承(与账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三、充电服务与交易

3.1 服务信息

3.1.1 本应用内的服务价格、方式等服务信息随时可能发生变动,我们不作特别通知。我们将尽合理、必要的努力使展示的服务说明、价格、方式等信息真实准确、全面详细。由于充电站点数量众多、电价随各地供电政策调整,本应用显示的信息可能存在一定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您知悉并理解。如您发现服务信息错误或有疑问,请第一时间联系在线客服,并停止启动充电。

3.1.2 本应用上展示的服务信息(如站点名称、价格、服务描述等)仅构成要约邀请,您须通过扫码充电、输入终端编号、选择列表充电、插枪充电等方式实际使用相关服务。

3.2 订单

3.2.1 在您使用充电服务前,请仔细确认所使用充电服务的站点名称、价格信息、适用车辆型号、充电方式、服务提供方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可根据充电页面的指示开始或结束充电服务。

3.2.2 在您使用充电服务时,您可以选择预付费方式。只有在您根据页面指示选择相应的支付账户启动充电时,方视为您与我们之间就本次充电服务建立了合同关系。您可以通过本应用“我的—订单”查看订单详情,包括订单编号、订单来源、终端信息、充电信息等。

3.2.3 我们将尽合理、必要的努力使本应用内展示的充电服务信息真实准确。如您发现服务信息错误或有疑问,请第一时间通过本协议公示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并停止启动充电。

3.3 支付

3.3.1 您在本应用使用服务的支付方式以具体付款页面展示的为准,您可以选择页面展示的支付方式(如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等)进行支付。

3.3.2 请您按页面提示确认订单并完成付款操作。

3.3.3 如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其他机构原因导致您已支付的款项未到达收款账户,视为您的支付未完成,奇瑞绿能或入驻方有权拒绝向您提供服务,您应与造成支付错误的机构协商解决,我们将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解决纠纷提供必要协助。

3.3.4 如您的订单出现重复支付,请立即联系在线客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核对无误后我们将为您办理退款。

3.4 订单结算方式

3.4.1 充电度数计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1149-2022》第 6.4 条,最小电能变量应为 0.001 kW·h,电表取小数点后三位进行计量计费。

3.4.2 充电单价:各站点根据当地供电局接入电价进行调整,并根据电价实际情况,取小数点后 2 至 4 位进行计费。

3.4.3 订单费用=充电度数 × 充电单价(服务费+电费),元以下角、分正常计费,厘位及以下四舍五入计入分位。

案例一:电费 0.3516 元/度,服务费 0.5 元/度,充电度数 38.168 度;
合计 32.5039 元,实收 32.50 元。

案例二:电费 0.3933 元/度,服务费 0.6 元/度,充电度数 45.712 度;
合计 45.4057 元,实收 45.41 元。

在您使用充电服务前,请仔细确认上述订单结算方式,确认后可选择启动充电服务。

3.5 发票规则

3.5.1 本应用中的服务提供税务机关批准的正规发票,分为全电发票普通发票和全电发票专用发票。发票可用作单位报销凭证,也能保证您充分享受售后服务,请妥善保管。

3.5.2 在您的订单项下使用服务后,您可以通过本应用申请开具发票。单笔订单只支持开具同一种类型的发票。

3.5.3 申请路径:本应用【我的—开票中心—可开票订单列表—选择发票类型】,并按照要求录入对应的发票信息。全电票普通发票将在一定时间内发送至您的电子邮箱。

3.5.4 请您注意:

3.5.5 发票将根据您填写的发票信息开具。发票内容为您所购买的服务明细,发票金额为您实际付款金额,使用优惠券等方式抵扣的部分不在发票金额中体现

3.5.6 在您申请开具发票之日起一年内,如因公司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发票信息,您可以申请换开一次发票,但发票类型、发票内容、发票金额等信息无法修改。

3.5.7 全电票普通发票将自提交申请起 10 个工作日内开具;全电票专用发票一般在申请后 10 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稍有延迟)开具,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您。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开具,请及时联系在线客服。

3.5.8 申请开具全电票专用发票确认书:根据我国税法及发票管理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专用发票,否则属于“虚开专用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在没有使用服务或没有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要求他人为自己开具专用发票;(2)虽有使用服务或接受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为自己开具数量或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专用发票。请您确认已充分了解上述国家税法和发票管理规定,并确认仅就实际购买的服务索取发票。如您未按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开具或使用专用发票,由您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您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平台规则,使用充电服务、参与服务评价、参加本应用的有关活动以及其他服务。

4.2 您应当理解,您在本应用发表的评价信息是公开的。您对任何信息的发表即表示您认可该信息为公开信息,任何您不愿被第三方获知的信息都不应在这些模块发表。如用户评价中包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信息,我们可以依法予以技术处理。

4.3 您对通过您的账号所从事的行为负责,无论是否由您本人操作,包括:

4.3.1 您应对账号及验证码的安全,以及通过您的账号实施的行为负责。

4.3.2 您不得将本应用账号借给他人使用,否则您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4.3.3 如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您的账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您账号安全的情形,您应立即通过本协议公示的联系方式通知我们,要求暂停相关服务。您理解我们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我们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4.3.4 安全使用充电设备提示:为保障您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请严禁擅自开启、接线、通过非官方转换接头等方式改造或破坏充电设备,否则存在触电及火灾风险。由此导致的一切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法律纠纷及其他不利事件,奇瑞绿能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4 在注册时,您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或注册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资料,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我们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删除相应资料,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4.5 您在使用本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网络流量、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费用,均由您自行承担。

4.6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在使用本应用过程中,您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
  4.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及其事迹和精神的;
  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 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等内容歧视的;
  7.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9. 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损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或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10.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危害社会公德等破坏网络生态的内容。

您如违反前述承诺并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确保奇瑞绿能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

4.6.1 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4.6.2 不得利用本应用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4.6.3 不得干扰本应用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奇瑞绿能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4.6.4 不得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本应用的正常运作或正在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庞大数据负载加诸本应用网络设备的行动。

4.6.5 您应不时关注并遵守本平台公布或修改的各类规则。我们保有删除本应用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用户的权利。

4.7 除本协议或另有约定外,您理解并保证不利用本应用账号进行经营活动、牟利行为及其他未经许可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4.7.1 转卖账号、抵用券或其他类型的优惠券、礼品卡,或利用账号进行其他经营性行为;

4.7.2 恶意利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为获取优惠、折扣或其他利益而注册多个账号、下单等,影响其他用户正常消费行为或相关合法权益、影响本平台正常经营秩序;

4.7.3 以再销售或商业使用为目的对服务进行购买(与奇瑞绿能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4.7.4 对服务说明、价格、方式、其他用户信息或其他内容进行下载、转载、收集、衍生利用、复制、出售、转售或其他形式的使用,无论是否通过机器人、爬虫、自动仪器或手工操作;

4.7.5 平台相关规则、政策、页面、活动规则中限制或禁止的行为;

4.7.6 其他影响奇瑞绿能对账号正常管理秩序的行为。

4.8 您不得利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其他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将其他用户信息用于任何营利或非营利目的,不得泄露其他用户或权利人的个人信息,否则我们有权采取措施制止,情节严重的将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4.9 未经我们同意,您不得在本应用中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如您未经同意发布广告,我们有权予以删除、屏蔽等技术处理,或对您的账号进行封号处理。

4.10 您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内容。如其他用户或权利人发现您发布的信息涉嫌知识产权侵权或存在其他合法权益争议,我们有权应其要求删除、屏蔽相关信息或断开链接,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五、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5.1 您使用服务的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消费需求,不得存在恶意下单、恶意维权等扰乱本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基于维护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我们发现上述情形时可主动执行关闭相关交易订单等操作。

5.2 您理解并认同,我们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使用本应用的过程及行为进行事前及实时审查。但用户有下列行为的,我们有权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或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独立判断并作出相应处理,而无须事先通知用户或取得用户同意:

5.2.1 我们有权对用户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如发现存在任何问题,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或作出冻结、关闭账号等处理;

5.2.2 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平台其他规则,或存在任何恶意行为的,我们有权采取删除信息、禁止发言、限制下单、注销账号等措施;

5.2.3 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我们根据自身判断认为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我们有权在本应用上公示您的该等涉嫌违法或违约行为及我们已采取的措施;

5.2.4 对于您在本应用发布的涉嫌违法、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信息,我们有权予以删除,并按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5.3 我们有权依据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您应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4 我们有义务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维护本应用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您的充电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5.5 您理解并同意,当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依职权或根据他人投诉调查您在本应用内的相关行为时,我们有义务予以配合,并将所掌握的信息提供给上述国家机关。

5.6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我们不对本应用内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知识产权

6.1 奇瑞绿能拥有与本应用有关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文字、音乐、视频、图像、图片、图标、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包括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或者已从第三方权利人处获得合法使用的有效授权,或者由我们创作、整理或以其他方式(如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

6.2 本应用的 Logo、“迅龙秒充”“奇瑞绿能”等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以及本应用的其他标识、徽记、产品和服务名称,均为我们或入驻方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地区的商标。未经我们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6.3 除非事先获得我们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您不得对本应用的任何内容进行修改、改编、抄袭、复制、传播、传送、展示、发行、授权、制作或销售衍生作品/产品,或者利用平台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服务或产品,或者通过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类似行为获得我们软件、程序等产品的源代码。我们的自营服务可能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如该等第三方对您使用相关知识产权有要求的,我们将以适当方式向您告知,您应一并遵守。如您未遵守本条规定,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且不损害其他相关方权利的情况下,我们有权立即终止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您应当销毁任何已经获得的上述服务或产品内容。

6.4 对于您在使用本应用时提供、上传、创作、发布的文字、评论、图片、照片、视频、音频等任何形式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评价),您知悉、理解并同意就该等内容免费授予我们及入驻方一项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全球范围的、非专属的、可转让的权利,包括著作权项下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财产性权利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我们及入驻方可基于该等授权使用上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商业用途)或自主向第三方进行必要的转授权。您确认并同意授权我们及入驻方就第三方针对上述内容的侵权行为进行独立自主的维权并获得全部赔偿。

6.5 对于其他用户在本应用提供、上传、创作、发布的信息内容,我们将通过依法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尽可能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及良好体验。同时,鉴于本平台存在海量信息的特点,我们无法逐一审查上述信息内容。如您认为入驻方或其他用户发布的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通过本协议公示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投诉。我们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并在符合法定条件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6.6 您应当确保:您在使用本应用时提供、上传、创作、发布的信息内容均由您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且该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您或您的授权方所有;您的上述行为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合法权益(如肖像权、隐私权等),亦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禁止性规定以及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公序良俗,否则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七、个人信息保护

7.1 奇瑞绿能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在您使用本应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将按照《迅龙秒充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7.2 《迅龙秒充隐私政策》详细说明了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目的、方式、保存期限、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您享有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撤回同意、注销账号等权利的行使方式,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请您一并仔细阅读。

7.3 本应用涉及的敏感权限(设备信息、位置、摄像头、相册、通知、存储等)均不会默认开启,只有经过您的明示授权才会在实现特定功能时使用,且您可以随时在系统设置中撤回授权。

八、修订与变更

8.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需要,我们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进行修改。如需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内容,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应用内公告、弹窗提示等方式提前予以公布,公告期限届满后即时生效。请您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协议及公告。

8.2 在我们对本协议相关条款作出变更后,您继续使用本应用提供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受修订版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修订后的协议,您应停止使用本应用并可申请注销账号。

8.3 本协议及相关规则修订后,我们将保存现行版本生效之日前三年的全部历史版本(如有),您可通过在线客服索取阅读。

九、服务限制与免责

9.1 本应用及其所包含的、或以其他方式通过本应用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均是在“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

9.2 我们对本应用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应用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我们也不对本应用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9.3 我们及入驻方有权受理您与其他用户因交易产生的争议,并有权单方判断与该争议相关的事实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而作出处理决定。

9.4 您了解并同意,我们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您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无论我们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9.4.1 使用或未能使用本应用;

9.4.2 第三方未经批准使用您的账号或更改您的数据;

9.4.3 通过本应用购买或获取任何服务、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行为或替代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9.4.4 您对本应用的误解;

9.4.5 任何非因本应用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本应用有关的其他损失。

9.5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不对由于互联网正常的设备维护、互联网络连接故障、电脑或通讯及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十、协议终止与账号注销

10.1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我们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中断或中止服务而不需单独通知您,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需暂停服务,我们将尽可能事先在应用内重要页面进行通告。

10.2 您有任何违反本协议中用户义务的一种或多种行为的,我们有权随时取消该账号或终止、中止对该用户的全部或部分服务而无需通知。其中,若我们决定中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应告知您中止期限,中止期限应当合理;中止期限届满我们应当及时恢复服务。但中止期限届满时您的违规、违约状态仍然存在的,我们有权延长中止服务的期限。

10.3 如我们通过内部监测程序发现或经其他用户举报发现您可能从事违反本协议中用户义务的行为,我们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账号登录等。

10.4 账号注销:您有权随时注销本应用账号。注销路径为【我的—设置—账号与安全—注销账号】,或通过在线客服、本协议公示的邮箱提出申请。注销成功后,您与我们基于本协议的合同关系即终止,您的个人信息将按照《迅龙秒充隐私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删除或匿名化处理。账号一经注销不可恢复,请您谨慎操作。

10.5 您的账号被注销后,我们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账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10.6 您的账号被冻结或注销后,您使用相关服务的权利同时终止。在您的账号被冻结或注销之前已支付但未完成的充电订单,我们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平台规则继续履行包括售后在内的服务;在您的账号被冻结或注销之前未支付且未完成的订单,系统将自动取消。请您在注销前处理好账户余额、未开具的发票及未完成的订单。

10.7 您同意,您与我们的合同关系终止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仍有权在法定保存期限内继续保存您的注册信息及您使用本应用期间的交易信息。您在使用本应用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我们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

10.8 如我们自行终止本应用业务,我们会提前三十日通过应用内页面公告有关信息,并采取合理、必要、及时的措施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十一、法律管辖和适用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法律(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律及冲突法规则)。

11.2 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相关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他有效条款继续有效。您同意,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奇瑞绿能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无论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11.4 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由奇瑞绿能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我们的书面许可。我们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安徽奇瑞绿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协议于 2026年8月27日 发布,自 2026年8月27日 起生效。